年假劳动法按工龄算。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如下:
1.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可以年休假5天;
(资料图)
2.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以年休假10天;
3.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可以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并且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可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找法网提醒你,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假未休工资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的标准来计算。用人单位应当确定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之后按上述标准来支付给劳动者未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