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风险处置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
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北京神舟航
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在航天科技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
全,公司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 公 司 成 立资 金风 险预 防处 置领 导小 组(以下简 称
“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
的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会计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
部、审计与纪检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
责组织开展资金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对资金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资金风险的应急处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
责,具体负责资金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
对资金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
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资金风险降到最低。
(二)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
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二)防化结合,重在防范。
财务部、审计与纪检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及
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并从中国
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成员
单位或监管部门等多渠道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
防范有效。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二条 建立资金风险报告制度。报告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
种,均由领导小组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及风险指标等必要
信息,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半年度报告
和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第二条 定期报告主要内容为:
(一)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时点数;
(二)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二)可能对该存款在未来造成影响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
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二)对以上各项情况的风险分析评估。
第二条 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在财务公司存款异动的原因,财
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第五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存款异常波动风险时,领导小组应及时
向财务公司、集团公司或监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
报告递交董事会。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
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 风险应急处置
第六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下列规定的任
一情形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同时及时履行相应
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规定的情形;
(二) 财务公司任何一个监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二)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
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二)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
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
还;
(六)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二)财务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
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
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八)财 务 公 司 因 违 法 违 规 受 到 金 融 监 管 部 门 的 行 政 处
罚;
(九)财务公司被金融监管部门责令进行整顿;
(二)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二条 风险处置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
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
发生存款风险的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
险状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风险处置方案应当根据资金风险情况
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第八条 风险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立应急处置小组;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
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二)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二)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九条 公司应要求财务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自救,
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要求财务公司应视情况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
款,组织回收资金。同时,立即卖出持有的国债或其他债券;对拆
放同业的资金不论到期与否,一律收回;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
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以便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第二条 公司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由公司领导小组和
财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共同出席,寻求解决风险的办法,必要时共同
起草文件向集团公司请示,力求将公司的资金风险降到最低,确保
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二一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风险处置方案规定的相关职
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
落实各项化险措施,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四章 后期处置
第二二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财务
公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
对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调整存款比例。
第二二条 领导小组联合财务公司应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
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
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
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若领导小组经评估确定下一年
度拟继续与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二条 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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